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

北京女律师王宇的博客: 附有证据控告天津铁路公安处西站派出所韩建春报复陷害的“控告信”

北京女律师王宇的博客: 附有证据控告天津铁路公安处西站派出所韩建春报复陷害的“控告信”: "控告信 控告人:包龙军,王宇,电话:13701260332,13911070328。 代理人:刘巍,电话:13911794756 被控告人:韩建春,男,原天津铁路公安处西站派出所副所长,现工作部门不清。 控告事项 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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