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第一次到女子监狱会见梁波即提出送书问题,当时口头答复可以送书。
3月24日,会见梁波时家属带来了购买的图书,女子监狱第四分监区又说送书需要提前申请。
4月14日,再次跟第四分监区交涉送书事宜,刘迎春说只能送高自考书籍,其他书不能送。
5月12日会见以后,多次致电女子监狱狱政科,要求跟郑科长交流,接电话的人每次都说转达了,但迄今未获获任何回应。
3月24日,会见梁波时家属带来了购买的图书,女子监狱第四分监区又说送书需要提前申请。
4月14日,再次跟第四分监区交涉送书事宜,刘迎春说只能送高自考书籍,其他书不能送。
5月12日会见以后,多次致电女子监狱狱政科,要求跟郑科长交流,接电话的人每次都说转达了,但迄今未获获任何回应。
在交涉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所谓的不准送高自考书籍之外的书,实质上为了保障监狱内组织的书市的生意;一方面,监狱阻止家属送书,另一方面组织一些劣质图书在监狱内推销;我们强烈怀疑北京女子监狱借此方式牟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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