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星期日

北京女律师王宇的博客: 王宇案几点疑问2

北京女律师王宇的博客: 王宇案几点疑问2: "二、程序违法:《案件来源》中说:'2008年10月14日经鉴定张格非的右耳伤情已构成重伤。'既然已在10月14日即确定为重伤害刑事案件,派出所警察还有没有资格继续办理该案?(注: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四条: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第五条:重伤及因伤害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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