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去年的今天

去年的今天,我们全家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领略草原明珠达里湖的优美风光,在经棚镇著名的火车摄影点观赏火车。

中央民族大学女教师梁波被诬告陷害的真相

       梁波,中央民族大学文传学院教师,两个孩子的母亲;原本应该过着平静的生活,因为练习法轮功的缘故,被中央民族大学停止授课的工作。在这些年里,梁波因为信仰问 题受到了重重打压。 

       2009年3月,梁波与学校因为住房问题产生纠纷;当时中央民族大学派人去收梁波的住房,并将租住在梁波房子里的藏族青年殴打一顿。梁波就此问题找学校房产处、 保卫处、校办公室等单位解决问题;彼时各相关部门告诉梁波说学校已经将她开除。 

       2009年5月18日上午,梁波再次来到学校,找文传学院书记柳春旭就被开除问题进行交涉,要求学校正式告知本人,索取开除文件。在此期间,文传学院与保卫处向 万寿寺派出所打电话说梁波来学校欲散发法轮功光盘。万寿寺派出所与民族大学保卫处(部署了20多名保安)将梁波强行抓到万寿寺派出所,当天下午万寿寺派出所某警 察拿出一张光盘给梁波看,说是梁波散发,梁波说没有散发,该警察明言领导交代的只能这么办了。梁波在派出所期间曾有人告知她以后不能再找民族大学,否则找一次抓 一次。

       万寿寺派出所当天把梁波送到海淀看守所关押,梁波在此情况下绝食14天抗议这些人的非法行为,后因身体虚弱、生命垂危,在2009年6月30日被家人接回家中。 

       2010年5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突然来到家中强行将梁波带走,关押在海淀看守所。家人在一周后第二次去海淀看守所送衣服,被告知5月24日已经转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当家人辗转找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地址时,又被告知人在医院,不能存衣服。后一直打听不到梁波下落。家人和委托的赵律师多方打听,一直不能实现会见;公安说已经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说还没有收到案卷,此情况持续多日。后来程海律师介入后,多方落实才查到案卷已经在海淀检察院多日了。 

      程海律师在看守所第一次会见梁波也充满了曲折,看守所设置障碍,故意阻挠律师会见,后经律师据理力争终于于2010年8月23日见到了梁波,当时梁波身上带伤,走路不便。 
       2010年8月23日是梁波的生日,在这一天律师能够见到她,我们家人也感到很欣慰,我们全家当天为她在家过了生日,切了生日蛋糕。 

      因为律师的介入情况有些进展,也因为梁波受到的种种非法的对待,我终于忍不住要替梁波开一个博客,要把梁波的遭遇和家人的情况在博客里告知关心她、爱护她的亲友 们、朋友们。 

      自从程海律师2010年8月16日把材料递给了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陈雷就一直避而不见,直到8月23日陈雷才告知案卷已经转到了海淀法院;在此之前,他们一直拖延,律师介入后他们加快了进度。

      程海律师在海淀法院阅卷时发现缺少程序卷,向法院提出阅程序卷,法院告知检察院没有移交;程海律师只好再找陈雷要求调阅程序卷,陈雷此时极不配合,态度恶劣,程律师无奈直接向纪检投诉,才最终得以调阅程序卷。

      海淀法院也加快了速度,短信通知律师于2010年9月8日上午9:30在海淀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梁波一案。

      律师在短时间内进行了大量工作,走访了多位当事人,取得了一系列的事实资料。

      9月8日开庭当天,海淀法院游涛滥用公权力阻止梁波亲友旁听,在庭上更是态度恶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非法限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作为一个法官,如此拙劣的违法表演,只能说明他是一个不合格的法官,是法官队伍里的南郭先生。

      9月30日,梁波向海淀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民族大学教师陈允锋诬告陷害罪,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陈允峰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我们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继续观看有司的丑恶表演。

      



诬告陷害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的犯罪嫌疑人陈允锋简介

诬告陷害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的犯罪嫌疑人陈允锋简介

一、基本信息
姓名:陈允锋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福建闽侯
出生年月:1965年1月

二、教育背景
1981年9月―1985年7月:厦门大学中文系本科生,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8年9月―1991年6月: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文学硕士学位;
1994年9月―1997年6月:南开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文学博士学位。

三、工作经历
1985年8月―1988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助教;
1991年7月―1994年8月: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讲师;
1997年7月迄今: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四天

       今天是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四天。据说今天有雨,老天爷也会哭泣!

       所有参与陷害梁波的人,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会受到所有善良正直的人们的谴责!!
       昨天去海淀法院立案,起诉诬告陷害梁波的犯罪嫌疑人陈允锋。


(转发) 陈光诚关注团成立(图)

        现场参与者左起:阿尔、天天、刘强本、何阳、彭墨、王荔蕻、高健。另有关注团成员张辉、滕彪、江天勇、许志永、苏雨桐、游豫平等人因故没能到达现场。

一则旧闻:北京西城区区法院高官被一锅端

北京西城区区法院高官被一锅端

随着奥运倒计时一周年来临,中国高层查处北京市腐败不得不投鼠忌器更为慎重。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继前院长郭生贵被“双规”之后,又有多名庭长、法官被“双规”或者接受调查,整个法院几乎关门大吉,说明其问题实在严重,中纪委不能不出重手整治。但是,这仍只是揭开北京腐败问题的一小角,真正的“老虎”仍在台上。

  消息人士告诉多维社,
59岁的西城区法院院长郭生贵于7月下旬被“双规”,在他的办公室和家里翻出2000多万资产。据悉,他虽然只是局级官员,但他的案子与多维以前报导过的海淀区长周良洛一样,也是由中纪委直接抓。目前已经查明的案情显示,这又是一起与深圳中级法院类似的司法系统的典型“腐败窝案”。

  该法院全体人员从7月23日到26日,被集中到郊区“培训”四天,期间所有刑事、民事审理全部暂停,只有法院的立案庭维持服务,到7月27日才恢复正常办公。

  多维社获悉,郭生贵被“双规”后很快被攻破心防,为立功赎罪,
揭发检举出不少同事、部下收受贿赂的重要线索。这一来,让北京法院上下,及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许多官员都神经紧张,害怕自己的名字和“事迹”出现在郭生贵的供词里。而与该院、与郭有业务往来的律师也人人自危,该区一批开发商也感到大祸临头了。

  8月上旬,该院几名庭长、法官相继被“双规”或接受调查。消息人士告诉多维,如果调查人员不是顾虑到法院还得维持运转,还会责令更多的庭长、法官交代问题。涉案人数之多,令人吃惊,若同时全部查处,该院就得关门。

  中国有一句俗话:“天高皇帝远”,
说的是远离权力中枢的偏僻地区,地方诸侯往往无所顾忌,为所欲为。而西城区法院的情况则正相反。多维曾经说过,北京的海淀区是全中国的科研中心和教育中心,那么北京的西城区就是全中国的政治中心:中国的党、政、军最高领导中枢——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全国政协,还有大量党政部、委、办、局,都坐落在西城区,西城区法院从院长、庭长到法官,居然就敢在中央眼皮底下胡作非为,贪赃敛财,这就验证了中国的另一句相反又相成的俗话,叫做“灯下黑”。

  由于西城区位于京师核心区域,地理位置决定了这里寸土寸金,
被开发商视为肥肉,有着极其巨大的寻租空间,官商勾�上下其手的机会甚多,有关拆迁的纠纷近年也时有所闻。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不良法官们将法律抛诸脑后。消息人士告诉多维,去年年底调离法院的郭生贵,本来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更非法律科班出身。20年前,他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当庭长,在中国政法大学“夜大”补了一个法律大专的学历。他从北京东城区法院的审判员、庭长、副院长、作到院长。在北京市基层法院院长大对调时,他由东城区调任西城区法院院长。去年11月,他当选为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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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font=宋体][size=3][img]http://www.t-canada.com/uploads/11875421007708371.jpg[/img]

[/size][/font][size=-1]北京西城区法院庄严的审判大楼。[/size]
[/td][/tr][/table]  北京不少执业律师直接、间接地和郭生贵打过交道,据说对他的“贪”、“黑”多有切肤之痛。已查出郭的私人房产就有十几处。但因为他们不仅是郭的索贿受贿案的知情人,有的是直接参与行贿者,所以对郭被“双规”,既感到解气,也感到悬心。有个律师就忧心忡忡,说郭从他一人手里接下的钱,“就够让他脑袋搬家,也够让我进大狱蹲几年的”。

  据悉,郭生贵这次被“双规”的导火索是一名当事人的举报。这位当事人为打赢官司而向郭生贵行贿奉上一幅价值不菲的字画。没想到诉讼进入二审后被改判,当事人官司打输,越想越冤,向郭索回那幅字画而不得,一怒之下就举报了郭生贵。

  较早前传闻西城区法院院长被拘,外界还以为是现任院长索宏钢。
西城区纪委官员特地出来澄清:不是现任院长,而是另有其人。郭生贵是近年北京市司法系统最高级涉贪官员,其女儿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工作,因此该案由中纪委直接立案,北京市纪委及北京市法院都未经手。

  郭生贵被“双规”的消息在中国大陆许多网站一阵风似地传开,网民感到大快人心。2004年10月20日被西城法院违法强制拆迁的住户王建平,听到郭被“双规”拍手称快,在网上披露说:他和母亲两户在西城区榆树馆东里有两间正式房、两间自建房。两户给拆迁款才28万多元,西城法院不经审核西城国土局是否裁决错误就违法执行,他们要求查阅行政卷宗,一直不让查,至今上访近三年,不给解决强拆问题。“这次揪出了贪官”,解决冤假错案“有盼了”。

  据报导,中纪委在反腐最后限期过后,
近期派出不少工作组到各地查案,许多官员惴惴不安,不少人担心自己是否“站错队”,因为中央近来查处每宗省级官员腐败案,背后都极可能涉及复杂的政治斗争及人事关系。

  西城区法院过去在北京司法系统一直被视作不错的法院,中央司法系统媒体和北京市媒体经常报导他们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经验。2003年5月28日,人民网报导他们出台规定“案件执行全程公开”说:当前,有一定的当事人反映执行案件到法院后透明度不够,其无法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正因为这样的原因,使当事人容易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不信任及猜疑。针对这种情况,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领导班子及时研究,查找对策,制定了《关于案件执行全程公开的若干规定》,要求对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实现“阳光执行”。

报导还说,《规定》从执行主体的公开、
执行进度的公开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这项措施“进一步增加了执行程序的透明度,更好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人们怎能想到:郭生贵一面主持制订这类自欺欺人的“全程公开”措施,一面带头在私下贪赃敛财?

小二黑 发表于 2007-8-19 12:45

说一套做一套的典范,海淀看守所见闻

        昨天在海淀看守所存衣物,在现场有很多家属,比平时的周五还要多很多;海淀看守所查询窗口却由平时的两个人值班变成了一个人;做为服务窗口,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后来看到很多家属存书的时候都被拒绝了,我看了看公告牌和显示屏上仍然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可以存送的告知,就向窗口提出了质疑;窗口的警察说这是新规定。我和众人都说,如果是规定就应该公告出来,为什么公告显示可以存书;我们是应该相信你的口头还是相信你们的公告?
       尽管警察们强词夺理说这是规定,难以让众人信服,这种随心所欲,爱怎么干就怎么干的粗暴做法彰显了这个看守所就是说一套做一套而已,一方面吹嘘他们服务如何好,一方面滥用公权力,公告中的东西居然不如口头的管用,这就是这些人的行政水平。依法行政,谈何容易!

今天在海淀法院的立案经过!

        今天上午10点钟,我在一位朋友陪同下来到海淀法院立案大厅递交立案材料;接待人员先告诉我刑事自诉要先去公安局报案,公安不受理才可以到法院起诉,我按照律师给出的法律依据据理力争,未果。  
        和两位律师通电话沟通情况,律师继续强调我们是依法立案,我们的材料中已经明确说明了立案的依据;我和同事又进去交涉,接待人员答应先收下一份材料。未提供收据。
        收下材料的女士姓颜(音),一号立案室。

为什么官员对维稳这块遮羞布趋之若鹜!

人祸、天灾从来都不缺,为什么官员无论对什么事都喜欢使用维稳这块遮羞布?小民斗胆对此原因做些猜测:

1、这块遮羞布可以掩盖官员的无能,花大的代价(纳税人的钱)掩盖自己的错误(甚至是犯罪),非常划算!

2、这块遮羞布一盖,仿佛就天下太平了,依靠如此政绩可以升官;升了官,后继官员必然会帮忙擦屁股,后继官员有利可图,也愿意效劳;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升官!

3、伸手要维稳经费,各级财政不敢不给,要钱容易,比干项目还划算。现金流最重要,大家都懂的。


4、跟官员挂钩的人们还可以借助维稳发财,比如保安公司;要说保安公司犯罪,那跟保安公司签协议的政府部门和经办官员都是犯罪,大家勾结成一个利益体,犯罪还可以避免刑罚。

好处多,风险小,所以张口维稳、闭口维稳,一切都要维稳!


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三天

       今天是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三天。气温低,注意保暖!!

       所有参与陷害梁波的人,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会受到所有善良正直的人们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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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力量不可抗拒(新)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还在海淀看守所

今天是人最多的一天,比平时的人多几倍。看守所查询窗口由平时的两个值班警察减为一个,这是什么样的头脑能安排的这么好呀!公权力无时无刻不显示着其淫威!

在海淀看守所

今天是人最多的一次,可能气温骤降,又临假期,家属们都跑来存钱存物。今天存进去明天能收到,明天存就要假期后才能收到了。
门口排了很长的可以…

司法笑话,丑恶表演!

回顾几则司法丑闻:

1、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人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数月后,一村民在离村不远的地方发现一具身体已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女尸。经过辨认尸体后,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被判死刑,后以故意杀人改罪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

2、河南商丘市赵作海因涉嫌杀人1999年被拘,该案因证据不足数次被检察院退回。九次认罪,数次喊冤,最终他却选择了沉默,2003年,赵作海被判死缓。
2010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 "杀害" 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

3、1986年8月5日下午3时许,原甘肃省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召集部分文艺骨干在自己的办公室研究职工业余文艺调演的有关事宜。会后,因业余歌手刘建萍唱法有误,裴树唐单独为其辅导,至下午7时许结束。9天后,刘建萍在其未婚夫的陪同下,突然以强奸对裴树唐提出控告。1986年8月30日,裴树唐被逮捕。1986年12月17日,原武威市(今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裴树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裴树唐两次上诉,但均被维持原判。
裴树唐的7年有期徒刑服完后,他的申诉之路走了整整24年,他为此写了3007份申诉书。上周三,裴案在武威中院开庭再审。庭上,现年48岁的刘建萍当庭作证,称其24年前所作"被强奸"的供述是假的。整个事件是有人精心策划的一个"局",而她只是一个棋子。刘建萍回忆:"一天中午,中级法院的孔祥荣来我家中,诡秘而急切地叮嘱我,明日省院来人调查裴案时千万不能改口否定被奸,否则我会被立即抓往兰州坐牢,判刑7年。"2005年7月11日,武威中院举行了一个听证会,对此案进行"复查"。法庭上,刘建萍再次说出真相。刘建萍还记得当时法官的训斥 ―――"真是好话坏话全由奸妇口中出!"她说:"会后,(法官)极力向我做工作说'你现在又推翻案子,把人家的问题平反了,你可最少要坐7年牢哩,你想想划不划得来?"

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样的丑恶!!

一个记者的亲身经历揭密:为什么中国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海淀区法院的判决引导出来的四个谬论

一个记者的亲身经历揭密:为什么中国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
  --海淀区法院的判决引导出来的四个谬论
  
  薛海滨(xuehaibin@gmail.com
  
  
  
  我是一名普通记者,以前老听同行们说在中国“老百姓打官司有多难多难、法院有多黑多黑”,感触并不深刻,总是怀抱着一种“公正”的假想,以为中国的法院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黑”。直到自己亲历一场官司后,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白天不懂夜的黑”!
  
  我打的官司其实挺简单的:
  
  原告是我和21名颐慧佳园业主(以下简称“我们”或“业主”),被告是北京颐慧佳园开发商(北京泽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审判机构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我们起诉开发商的理由是:开发商无权收取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以下简称“两金”),也无权以此为要挟拒绝向业主交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向业主赔偿因为该原因造成的延误交房责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也挺简单:
  
  2005年的最后一天,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向我们业主交房的日子,但开发商却坚持要业主缴纳完“两金”后方可收房,在此之前,甚至连房子看都不能看。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9条的强制规定,只有税收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才有权收税,契税是国家的一种税,开发商并未经过税收机关委托,是无权收取契税的。开发商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税收流失),将构成犯罪。
  
  同时,北京市建委和小区办为了防止开发商违法挪用公共维修基金,也明文规定禁止开发商代收该项费用。以往也发生过类似案例,最后造成了公共维修基金大量流失,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未来权益。按照物权法的精神,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开发商以别人的东西为要挟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更属可笑。
  
  颐慧佳园开发商不但违法,而且违规,更加违约。这几乎是全世界最简单的道理了,地球人都知道了,可是海淀区法院硬是判开发商的行为合法!
  
  也就是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判决可以推导出这样四个谬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9条的强制规定等于放屁!
  
  北京市建委和小区办的行政性规定等于放屁!
  
  我们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署的合同等于放屁!
  
  保护这个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于放屁!
  
  这四个屁可真够响的,但不管怎样,它总是屁!
  
  
  我亲历了整个案子的审判过程。
  
  在开庭辩论的过程中,我当时问了开发商的代理人两个问题:
  
  一,开发商是不是“两金”的征收者?
  
  二,开发商是否能以“两金”为由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
  
  我当时请开发商代理人不要那么多废话解释,就简单地以“是”或“否”来回答。
  
  当时,开发商的代理人听到我的话后,硬是愣了。
  
  开发商的代理人连律师都不是,自然不可能对我的问题绕着圈子放臭屁。不过,海淀区法院那位令人费解的法官替他们解了围,他打断了我的追问,提前结束了辩论。我们的代理律师当庭抗议法官这种偏袒行为,但法官脸皮厚的很,居然不予理睬。
  
  这位法官就是海淀区法院的林宇军。
  
  我不知道他刚毕业几年,看上去很年轻,像是没有几年社会经历吧。在这个明显是开发商违法的案子上,他居然判开发商胜诉,可能大概有两种:第一,他学艺不精,没有看出他的判决会引导出上面的四个臭屁;第二,他徇私枉法,这个我就不用解释了。
  
  无论那种情况,他都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
  
  从本案一开始审理,林宇军同学(注意:我现在不再称他为法官了,因为他已经玷污法律的尊严)的倾向性就很明显了。
  
  他在核对原告名单时,因为自己打字水平有限或者是小学语文没学好,居然输错了很多原告的姓名,粗略估计,22名原告中约一半输错了姓名或地址。这就是堂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名“法官”的水平!
  
  即使如此,他还不脸红地要求别人怎样怎样。
  
  由于我们律师的一时疏忽,我的名字被写错了一个字,这也是我们写错的惟一一个字,与林宇军同学出错的几十个上百个字相比,可谓“点灯”与“放火”之大别,可是,林宇军同学居然像在鸡蛋里找到了骨头一样兴奋,要求律师将我的案子另外立案。
  
  林宇军同学本来以为可以以此为难一下我们,结果转眼一过脑子,又发现自己也得重新跟我们打一次交道。也就是说,我们的麻烦度被增加了一次,他和被告开发商也得相应得各应对一次麻烦,1:2,我们不吃亏。
  
  等他转过脑子,发现自己吃亏后,又转过来要我们合并审理。就这样,这个连案卷估计都没有看全的林宇军,浪费了整整一个上午去质证,又浪费了半个上午让开发商补充证据(这也是违法的,因为已经过了质证阶段了,这是辩论时间,不应该质证的)。林宇军在质证过程中,还替开发商说话,开发商说一句,他就解释一下。我们说一句,刚说半句,他就打断不让我们说,甚至直接剥夺我们说话的权利。
  
  因为上面已经说的原因,他不让我当庭发言,说我已经不是原告了。最后又因为要合并审理我的案子,我又成了原告,我就当庭问林宇军:我现在是不是又可以发言了。他当时气得绷紧了小脸,不看我,也不回答我,沉默了大约半分钟才把话题转移到别处。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能找到这段录像,当时的情形肯定好看得很,就像演电影一样,哈哈。
  
  律师后来告诉我,说他代理官司多了,对这种法官徇私枉法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他说,在中国,刑事案件审理中出现窦娥那样的冤案可能寥寥无几,但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出现徇私枉法行为的比例则相对较高,因为法官也会有个“安全感”:最多判决结果是个经济赔偿之类的小事,不会涉及人命关天等大事,被冤枉的输家也不大可能跟枉法的法官去拼命。
  
  现在看来,法官徇私枉法是很有可能的了,不过,也有人会有疑问:谁有能耐让法官徇私枉法呢?
  
  当然是开发商了。别看小小的颐慧佳园开发商,其总经理可是当年海淀区go-vern-ment的副区长,分管公检法这一线多年,人脉关系可想而知。后来由于不为人所知的原因而调到企业做老总,这种人脉自然也是藕断丝连。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有啥说的呢!继续上诉呗,我就不信,你在海淀能枉法,在北京市还能吗?!
  
  如果二审(终审)还输,我还会继续申诉(这是我的合法权利)。要是最后连申诉都失败了,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彻底一条黑到底,谁都没辙。这是全世界都存在的法律盲区:法院不会成为被告主体。这大概也是全世界各国都很注重法官素质的原因吧,很多西方国家的法官都是终身制的,一个法官的名誉和能力都是其安身立命的要素。
  
  在这个案子中,海淀法院的林宇军是没有能力的,连海淀区建委陈宝兴科长这样一位非法律专业人士都能判断出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有录音为证),而他居然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是合法的!
  
  在这个案子中,海淀法院的林宇军是没有名誉的,他没有尊重原告的基本权利,没有秉公判案,最后甚至是红着脸向我们递交的判决书,他甚至不好意思当庭宣读!
  
  后来,我等原告业主被告知:开发商的总经理当年曾是分管公检法口的海淀区副区长!
  
  北京是首善之区,海淀也算得上首善之区的文化教育高雅之区了,而就是在这种首善之区的高雅之区,居然能出现如此可笑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全国其他地方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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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法院的信息

在Google搜索了一下关键词:海淀区法院 枉法,收获不小,对海淀法院有了进一步认识。分享给朋友们:

[转载]渭南,我梦魇的30个日子

[转载]渭南,我梦魇的30个日子


谢朝平好样的!围观也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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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渭南,我梦魇的30个日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865be10100llyf.html

作者:谢朝平 http://blog.sina.com.cn/u/1820744673

“我们是市领导派来的,案子办错了我不怕!”

8月19日,燥热。北京的空气异常沉闷。

我身着T恤短裤在电脑前整理资料。下午5时,敲门声响起,操着京腔的人说他们是搞人口普查的。妻子李琼打开门,七八个大汉立即蜂拥而入,问清我的身份后,一领头的厉声道:“把他铐起来!”一身穿白T恤和黑T恤的人扑过来,使劲朝后拧我的手。左手一阵剧痛,虚汗直冒,我奋力挣扎着。拧伤我左手的“白T恤”只好朝前铐住我的双手。我提高声音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一渭南口音说:“警察!”“警察抓人也应先出示你们的证件啊!”

“白T恤”递上警官证。我这才知道,此人是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的王鹏。

在王鹏出示警官证的同时,他的同事刘延欣出示了自己的证件。“领头的”也说:“我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警队的陈旭,来协助他们执行任务。”

“这里是八宝山派出所的辖区,朝阳区的警察怎么跑来协助?” 在政法部门呆了十多年,我知道,跨区办案需要当地派出所的配合。我怀疑他们是违规操作,利用关系办人情案。

陈警官支支吾吾地答道:“只要是北京的警察都可以协助。”

“但根据规定……”我还要提出质疑,王鹏高声喝道:“闭嘴!搜查了。”

搜查前,临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福利想把我带走,我坚持:搜查我必须在场。他们只好把我留在现场。

翻箱倒柜的搜查在三小时后结束。王鹏要我在一张事先打印好的拘传证上签字。我很疑惑:“拘传证上怎么没有我涉嫌什么罪名?”王鹏答道:“非法经营!”

夜幕完全笼罩了京城时,7个警察抱着我的笔记本电脑和《大迁徙》书稿及上网卡、优盘等战利品,将双手紧铐的我塞进警车向朝阳区方向驰去。

当晚,临渭的警察们饭饱酒足之后,将我带进审讯室。我抚着伤痕愤愤地问:你们如此下狠手,把案子弄错了怎么办?

刘延欣得意地答道:“我们是市领导派来的,案子错了我不怕!也不会负责!”这位快言快语的老兄在渭南审讯时还“威慑”我说:“现在的科技多发达呀,你住在哪里我们通过你的手机就查到了。通过电话监控我们知道你在写书,你把书拉到渭南我们知道,你跟谁联系我们也知道。当晚为什么没有对你们动手,是想看你们把书究竟要拉到哪里……”

那一刻,公民的通讯、出版、言论自由被人偷窥侵害后的愤怒包围着我。

不过,我很快就平衡了:想想这些人也挺可怜——我是身躯失去了自由,他们却是灵魂失去了自由……

“顽固不化,到渭南有你的好日子过!”

一本放在网上半个月只有10余人点击过的《大迁徙》引起了渭南官方的高度惶恐,我因此成了渭南近年来少见的要犯——临渭分局法制科长冯林审讯时特别加重语气告诉我:“你的案子是一个特大要案,局里为你成立了‘8.9’专案组”——我数过,光审讯过我的专案组成员就有17人,除该局王副局长、朱福利、冯林等领导亲自出马外,还从各派出所抽来了办案骨干,就在我离开临渭的前几天,专案组还在补充人,加上外围调查,这个专案组至少有25人左右。朱福利说:办杀人案我们都没有这样重视过。

“8.9专案组”成立后,该局两次派人到我曾经工作过的平昌县教育局、达县监察局、检察院、达州市检察院等单位搜集我的材料。有人说我有正义感,办案人员马上斥责,“你这样说,他还是个好人?”

疲劳轰炸、轮番延时审讯是他们最常规的战术。警察们很有心计,他们知道,进临渭看守所后,牢头逼着弯腰95度擦地时我腰椎间盘突出症复发。他们也知道,我关押在看守所,每天6点到12点左右是劳动时间。所以,他们总是在我劳动得筋疲力尽时的11点或午后1点左右前来提审我,一审就是5至7小时,好几次中午饭都是在审讯室吃。107号监舍的狱友们很奇怪,“老谢,犯啥案子了,每次过堂(提审)都那么长的时间?”特别是9月8日至13日,专案组换了三拨人连续数天这样干。那段时间,我每天劳动和受审的时间总在十二三个小时。每天,虽然不断改变坐姿,但腰椎仍疼得我满头大汗,衣服总是被汗水湿透。

威胁逼供是他们的另一个“常规武器”。早在北京时,办案人员就威胁,“顽固不化,到了渭南有你的好日子过!”

尽管我在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时就讲清了问题,但朱福利、王鹏、刘延欣、冯林等人仍逼我交代诸如“你给火花杂志社的领导送了多少钱”、“你在移民那里收了多少费”等问题。我解释不可能存在这些问题,他们就说我是花岗石脑袋,不老实,是狡辩。

刘延欣警告我:“顽固不化只有死路一条,本来在北京讲了就不会到渭南了,折腾到渭南来了你还要顽固,就真的只有到监狱了!”

法制科长冯林说:“根据你的案情,最多判两年不得了,再顽固,你的下场就难说了!”

有一天,正审讯,朱福利跑出去溜达,留下刘延欣一个人在那里给我“过堂”,后来,朱福利进来煞有其事地说他已掌握了我的犯罪事实,说我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我也烦了,高声道:你说的问题刘警官早就记录在案了,你还来讹诈,你把棺材抬来看我流不流泪!

在他们的招数中,对我最致命的是人格歧视和侮辱。刚进临渭看守所,我50年从未改变过的“自然发型”被他们推成光头,朱福利来提审时非常得意地“欣赏”着我的“发型”,然后拿出相机强行从各个角度给我拍照。在他啪啪按下快门时,我昂起头告诉他,未经我的同意,是没有人能让我感觉卑微的。你的行为只能使我想起关塔那摩监狱的虐囚照片!

人格歧视不仅仅只是拍光头照。9月13日,冯林带着数人到临渭看守所给我“过堂”,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冯林鄙视地冷笑道:哼,也不明白自己的身份,也不看看自己是坐在什么地方,还要看我们的证件!

执法者是不应对嫌疑人进行人格歧视的,我当即还击:“我们的确身份不同,但我们的人格是平等的,总有一天,我们会以平等的人格站在上帝面前进入坟墓!”停了停,我再次提醒他,“办案出示证件是你们应该进行的程序。”冯林见自己的人格歧视没能镇住我,只好出示警官证。

从一开始,专案组就频繁使用暴力“破案”。被拧伤的胳膊肿得老高,连脱衣服都非常困难,期间,我十多次向朱福利、王鹏要药,但他们总是置之不理。8月23 日,在将我从朝阳看守所押往北京西客站时,他们还强行把我的手反铐起来塞进车里,手铐麻木了,我多次求他们松一下铐子,均被拒绝。到了西客站,朱福利和王鹏将我从一个候车厅推到另一个候车厅,又从另一个候车厅把我推向下一个候车厅,想以这种示众的方式逼我就范。我不服他的“游厅示众”,告诉王鹏,他的行为使我想起革命先烈的《带镣长街行》。见王鹏冷笑,我又说:“一个人无论沦落到何种地步,身上那个坚强的捍卫者不能丢———那就是良心。作为警察,你有良心吗?”王鹏发怒了,更起劲地折磨我,他一会儿把我铐在门上,一会儿把我铐在椅子上,临上车时又来反铐我。我发肿的胳膊和被铐紫的手已不能承受反铐之痛,我求他们不要反铐,我不会跑,但朱、王二人要我配合他们执行公务。我说,执行公务也不能泯灭人性呀!王鹏要我少罗嗦,说着又要来反拧我的手。我急了,高声道:你们已弄伤了我,再来反铐,我就是撞死在墙上也不会跟你们走!王鹏问:你想威胁我?我说:绝不是威胁,不信试!说着,朝墙壁跨了一步。朱福利见我认了真,忙拉住我说,我俩一人铐一只手总可以吧。

没有能反铐我,王鹏心存恨意,候车时,他满眼凶光地盯着我,为了教训这个没有职业道德约束的“勇士”,我也用鄙视的目光对视着他足足有十多分钟。朱福利见状过来解围说:老谢,到渭南后我们好好谈谈吧。我说,可以,但你不要把那些有暴力倾向的警察带来!这样的话使王鹏更加恨我,在车上,他装着伸懒腰故意用肘来砸我受伤的胳膊,疼得我冷汗直冒,他还恶狠狠地骂我,“你想找死呀!”

本来,“处于忧患,不需要饱餐。”但我有低血糖病,一饿就心慌发抖,非常难受。对我的情况已了如指掌的渭南警察们故意六七次以饿饭的招来治我。8月19日,朱福利等人铐住我后,妻子给我喂了一小碗饭,当晚和第二天早上,被审了一整晚的我没有吃成饭,中午关进朝阳看守所时,我低血糖病发作,浑身发抖。监室的牢头见状,以为我害怕,忙安慰说:“老谢别怕,我们不会打你……”

蒙冤30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不管专案组怎样折磨,我都没有怯阵示弱,没有叹息、呻吟,更没有哭泣和眼泪。但那个黑黢黢的冷馒头却成为了我魂牵梦绕的痛,一想起它我就会泪流满面。那天,“过堂”回到号子里已是晚上7点多,吃饭时间早过,犯人们都静静地在“坐板”(端坐反思)。我也坐上去,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爬过来悄悄问:“谢叔,又没有吃饭吧?”我点点头。小男孩从裤包摸出一个馒头说:“我就知道他们没有给你吃,晚上一人两个馒头,我给你留了一个。”我满怀感激地接过馒头,一口咬下,忍不住热泪盈眶。但我觉得男人不应有泪,更不想让犯人们看到一个检察官、记者软弱的泪水,于是,我回过头趴在墙上才一任那难抑的泪水落下……

“以检察官同警察进行业务竞赛的心态度过冤狱30天”

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17日被释放后,在首都机场,有记者问我是怎么度过这30天的。我告诉他们:“我是以一个老检察官同一群警察进行业务竞赛,以一个记者与腐败势力较量的心态度过这冤狱30天的。”

我很自豪地说:不管是作为记者还是检察官,我在冤狱里的表现为都无愧于这些职业。

对制造冤案者,我主动出击。我向审讯者举报说,“执法”不能看人说话。你们不能只查我的非法经营,你们渭南的非法印刷品比比皆是:渭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编印的《市民文明教育读本》,定价20元;渭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编印的《市民道德规范手册》,定价25元;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的《“五五”普法学习资料》;渭南市委办公室编印的《渭南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资料选编》;渭南市卫生局编印的《健康教育知识手册》;渭南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编印的《调研与发展》,定价18元;渭南市委政策研究室编印的《渭南解放思想50例》,定价15元;渭南市政府原副市长侯振斌编印的《创业》等十几本书都没有书号,没有出版社、没有印刷厂。

离开渭南那天,我还专门对审讯过我的小徐说:举报的事我今后会向你要结果的。他笑笑回敬道:先把你的事说清楚吧。

我“非法经营”的案子其实很简单:3年前,利用节假日,我6次到渭南采访,写成35万字的纪实文学《大迁徙》。《火花》杂志社同意让我以增刊的形式出版,在经历了卖书、找大款捐款出书、移民代表筹款印书将书赠送给移民等筹款方式后,我垫支13万元于6月26日将印刷的2万册《大迁徙》运到了渭南。为了让接受此书的移民知道赠书的价值,书上印了50元的价格;为了在移民代表处收到他们同意为我筹得的印刷费,我制作了一张后来并未使用的“领条”;为了要回被查收的书,华阴移民代表董生鑫说过他的书是写条子从谢朝平处赊来的——此话成了渭南官方决定侦办此案的重要证据支撑。

使渭南官方下决心侦办此案的另一个证据是火花杂志社的一纸“紧急通知”和以我的名义写给专案组的一封信。5月21日,火花杂志社给我出了一份题为“关于同意出版《大迁徙》的函”,此函主要讲了三点:一是同意以增刊的方式出版《大迁徙》;二是准印1万本左右;三是印刷费自理。8月15日,火花杂志社抵挡不住临渭专案组的步步紧逼时,曾让我签了一封以我的名义写给临渭专案组的信。那信的意思是:火花杂志社只同意印500本增刊,是我擅自印了2万本。8月17日,杂志社又给我送来一个以5月24日的时间签发的紧急通知说:原来印1万本《大迁徙》的函件作废,只能印500本,否则,责任自负。

案情由此复杂起来,渭南官方如获至宝,将董生鑫的那句话和火花杂志社的函件作为了让公安对我立案的主要证据支撑。

8月19日,在抓我时,当知道“紧急通知”是两天前杂志社才送给我的时,正搜查的王鹏大惊:“什么,两天前才送来的?”他们知道:一个支撑专案组进京抓要犯的证据基础坍塌了。

本来,若是走错方向,停止就是进步。但他们已停不下来——就这样回去在派遣他们的人那里交不了差,自己也丢不起这个脸。于是,他们仍把希望寄托在移民代表董生鑫那句“书是写条子从谢朝平处赊来的”的证言上。

他们不相信我不想赚钱赢利。我明白他们的审讯意图:根据刑法要惩罚非罪行为,必须具备主观的恶性要件,即非法经营罪在法理上必须具备经营人是明知的,并且具有主观的盈利意图等要件。

我反复给他们解释:开初是想把书卖给移民赚钱,但移民代表说卖书政府会说我们乱收费,并提出找大款捐资出书,后来移民代表说他们筹资印书将书赠送移民,我想赚钱的想法便破灭了——因他们只同意筹印书等基本费用,我还能从哪里去赢利?

在追问“非法赢利”主观故意的同时,专案组费很大功夫追查“巴掌大一个纸条”——那是我6月26日把书运到渭南时,因想到把这么多书交给几个移民代表,他们今后还要给我印书费,应留个字据,便用一整张纸制作了一个领条。领条上有应将多少钱交给某某的字样。当天下午很忙,这个领条并未使用,放在宾馆的桌上不知被谁拿去并裁成了“巴掌大的纸条”。为这个纸条,几拨专案组都没完没了地推断:“没有赢利的目的为什么在书上印50元的价格?不想收钱为什么制那个领条?”

我苦笑着一次次口干舌燥地给他们讲标50元是为了在赠书时使受赠者知道书的价值,那个领条被谁拿走了我真不知道。

审不出赢利问题,审讯者又追问我的创作动机,“你写书的目的什么?”

我不加思索地答道:库区的移民太穷太苦太可怜,渭南个别官员太贪太腐败太可恨。我想记下移民的那些血泪史,也想披露那些贪官的腐败史,让上级领导看到后好解救可怜的移民,惩处个别官员。

“你不怕你的书会在库区引起不稳定?”

祭出“稳定”的大旗打压不同意见者是渭南不少官员的绝招。我沉着接招,“长期来,移民正当合法的权利表达被一些人以维稳的名义加以排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方式。结果,只会积聚矛盾,扩大冲突,使社会更不稳定。”

审讯者反唇相讥,“你的《大迁徙》到了移民手中库区就稳定了吗?”

我避开他的讥讽,“维权才是维稳。把库区的土地问题和资金问题解决了,库区移民的权利真正得到维护,库区也就稳定了……”

大凡一个人精神痛苦到了极点就会产生一种严肃的力量,使旁人望而生畏,很多时候,审讯我的警察都会在我讲出这样的话后沉默。

有时,因指责渭南个别权贵操纵司法办政治案件等问题,我会同审讯我的人吵起来。一次,我对一王姓警察说,你们是人民的警察,不是官吏的家丁,你们冲着移民,冲着举报涉嫌贪腐官员的群众,冲着新闻媒体“使劲”,把不听领导“指示”的人都监控起来,把敢于披露领导丑事的记者抓进监狱,你们将使广大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进而失去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王警察说我太高估自己,像你这样一个人,市领导犯不着操心来整你。

释放后,从网上知道,9月13日,临渭检察院已因证据不足,未批准对我逮捕。然而,就在那一天,专案组的冯林科长却带着数人对我进行了最后的决战。我非常理解地对他们说:我知道案子现在已进入临界点,你们“办”不了我,你们在上司那里交不了差,市里也就不会给你们拨那笔专案经费,有什么就问吧!

在诸多问题上没有能抓住我的“软肋”,审讯者们开始把讯问重心转向印刷环节。那天的审讯进行了7个小时。审讯结束时,几个审讯者都说:对你的顽固不化和诡辩我们早有思想准备。

其实,说我顽固的还不只是冯林。我自己都觉得自己顽固。9月17日那天,是专案组拘留我的最后期限——要么将我无罪释放,要么宣布对我逮捕。当时,我都有些铁心了,我早就预料:渭南一些官员不会让我无罪走出渭南的。所以,17日那天,估计公安会来向我摊牌,于是,我准备在他们给我签字的逮捕证上写上几句话——

总有一天,历史会审判炮制这张逮捕证的人,利用司法之手办政治冤案的腐败权贵和家丁一定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但当我走进审讯室时,才知道不是警察来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而是临渭检察院的同行来找我录口供。

当天下午两点,监管干部又叫我的名字,说要释放我。

被释放的我并无自由,公安局王副局长说他们已给我准备好了机票,晚上回北京。到了机场,他又问我要机票钱,我说:我不会给你钱。首先,我是你们无故抓过来的,回去应你们出钱;其次,我现在并无自由,你们是遣送我回北京,所以这个钱应你们出;第三,你刚才说你们为我准备好机票,现在又出尔反尔,有损你的形象……

王副局长说我抠门。我说,刚才出来时,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所有的衣服和800多元的卡都留给了号子里的人。

王副局长见我太嚣张,话中有话地说,你现在是取保候审,今后如果我带队来侦查你的案子,你能配合吗?

我答道:我现在就可以配合你,马上送我回号子吧,我愿意把你的牢房坐穿!

王副局长指责我顽固。

顽固的我却“败”于了我的同行。14日,我终于见到了临渭检察院审查监督科(批捕科)的李全文、冯亚平两位科长。二位很和蔼,提出的问题却比专案组的问题难回答——在专案组,我从未超出三秒回答问题,而对两位同行的问题,我却常常要借喝水之机三思之后才予以回答——他们的问题大多是推理或业务方面的。

最后,李、冯二人终于利用我法律的盲点把我引入了“认罪”之途。他们拿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说:只要在印刷环节违规,就要以非法经营论处。把在火花杂志社换函件未果的经过讲清后,我说我为自己过去没有搞清印刷的规定就去印书的事深感后悔,表示如果在这个环节上出现的瑕疵需要我承担责任,在没有渭南权贵干预的前提下,我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两位同行建议我给检委会写封信,争取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

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在给临渭检察院检委会的信中写下了前边的话。

三天后,检方发言人在通气会上表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真诚悔意。”

“关中连夜雨,疑是亲人泪”

我并非感情脆弱之人——尽管以前看到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之类的灾难,我会为受苦的百姓默默地流泪,但我绝对不会失声痛哭。这次,当灾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我一下变得脆弱。一提起我的亲人和那个馒头,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句古词说,尝尽了辛酸始晓忧伤能损寿,说什么离别须知心慈莫思亲。但感情脆弱的我在看守所的30天里,却经常思亲。我老想起去世已久的父母,在心里默默地对他们说,父母双亲,儿子出事了,今后不能到你们的坟前上香烧纸了,原谅儿子的不孝吧……

在看守所里,我也会经常想我的兄弟姊妹及我的孩子、侄儿侄女们,也经常想念我的老师、同学、朋友,还会想起我作品中那些移民。但在所有的思念中,最强烈的那份思念还是对我的妻子李琼。她和我是小学的同桌,十多岁便离家到远处的达县工作,我们从此失去联系,结果,后来还是我“把她的长发盘起,为她做了嫁衣”。婚后,特别是2005年随我“北飘”后,我们相依为命的依恋和少是夫妻老是�的情感愈来愈浓。

8月19日那天,临渭警察闯进我家时,妻子一直站在我的身边,她怯怯地问:“老谢,为什么呀?怎么办呀?”看他那惊惶的样子,我知道她的身体和内心都在颤抖,她需要我的保护和安慰,然而,在这群因持有渭南权贵上方宝剑而强硬得有些野蛮的警察面前,我已是一只被缚的羊(我的属相真的属羊),自身难保,怎能顾及到她。那一刻,我心急如焚。

当晚8点多,警察们将我押进电梯时,妻子追了出来,我这才想起应吩咐她两句,我站在电梯里边大声说:“老李,注意自己的身体,注意安全!”仍是一脸怯弱惶恐妻子也在电梯外朝我喊着什么,但我没有听清电梯就关上了,就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我看清了她那几乎是包含了人世间全部焦急、忧伤、绝望的目光……

一个带我走向不幸的电梯成了不详之物,从看守所回京后,我和妻子都再也不乘那个警察抓我时乘的那个电梯。接着,我和妻子搬离了警察抓走我的那个伤心之地。

夫妻真的是有心灵感应的。21日,北京暴雨,我在看守所的监舍里望着铁窗外的大雨发呆,突然,我觉得妻子就在外边,当时不由急了,在心里反复念叨:老李,下这么大的雨,快回去吧!小心淋病了!从临渭看守所回北京后,妻子讲,那天她真的在朝阳看守所外边,在瓢泼大雨中绕着看守所的围墙边走边用四川话大声喊:“老谢,你在哪里!”三个多小时,浑身淋透了她不顾,声音喊哑了她不管,只是木然地一遍遍呼喊着她的“老谢”。

后来,妻子同女儿两次到临渭探监,均被看守所拒绝。于是,母女俩只好在门缝里朝里张望……

几天后,妻子寄来了衣物,我一见包裹上那熟悉的字,一下拿过来抱在怀中。此后,我天天晚上都用写有妻子名字的包裹做枕头睡觉。

被抓去渭南后,不知是苍天悯人,还是菩萨有灵,那几天,渭南天天晚上下雨,嘀嘀嗒嗒的雨声使我久久难眠。爬起来朝窗外张望,很快吟出一首诗来,其中两句是,“关中连夜雨,疑是亲人泪。”

为写书坐牢,特别是在自己作品描写的地方坐牢,更是容易触景伤情。每当此时,我会在心中问:库区我采访过的移民们,你们知道我在临渭坐牢吗?你们也在想我吗?

事实上,移民们也在想念着我。出狱那天,华阴的移民代表董生鑫打来电话,说:“你出来了?我们好几百移民正准备这几天来临渭探监呢!”老董在电话中告诉我:9月2号那天,他按照公安局的要求,去华阴市良方区村民陈思忠家收剩下的二十几本书时被4个人打成轻伤。

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老董不得不离开华阴去了武汉。他所在的乡政府也要求他,短时间里不能回到渭南。老董说:“他们主要怕记者采访我。”

从媒体的文章里我知道,我出事后,董生鑫给渭南市委书记、市长写信、发手机短信,要求相关部门放人并退还杂志。但那是根本就是他的妄想。

老董还告诉我:大荔的移民代表马连保也被吓跑了,“公安要收拾他。”老董说,“我们不怕他们收拾!”

网友热评:

作者:曹阿东

对谢朝平作家耳熟源于我的老师鲁南先生某一天发来要求我们声援的一封邮件,出于老师的重视,我看了谢朝平作家的<<大迁徙>>也从中略微懂得了他的书为什么会遭封杀?那是因为这本纪实小说给腐败的官员带来了恐慌,在书中揭露了在恶劣自然环境造成的贫穷使移民们长期挣扎在饥寒交迫的死亡线上,这是我们现如今生活在小康条件上的部分人群无法体会的揪心和焦虑,而这些移民的呐喊声和求救声如不在这本书上有幸了解到,我们会错误地意识到;我们的中国都是普遍幸福着.

我不明白,难道在中国做一个诚实的作家真的有那么难?谢朝平作家的遭遇再次提醒着我们是否还有写纪实书的必要?在信息多元化的高科技年代,难道一直无厘头地肆意歌颂一些付出咸菜得到肉块的权贵?这是不可能的!正是因为把丑陋都可以来登堂入室,来炒作的今天,部分国民的思想才被慢慢地强制化,他们忘记了我们中国还需要很大的完善,而这些真实反映出的移民辛酸就是最好的例子,一个国民具有监督的权利,作为一个作家和记者更有把真实的报道给政府和民众的权利和义务,这何错之有?竟要以"被非法经营"而蒙受冤屈?我悲哀,为国家有这样渭南执法者而悲哀!

无论是作为一个公民和一个作家,我们的良知倍受煎熬,看着那些执法者的简单粗暴,难道不需要完善国家交给他权利的执法方式?警察的野蛮正是背后有个别权贵操纵司法办政治案件的腐败者!警察折磨一个有良知诚实的作家,看起来绝不是偶然.

我沉默了很久,并不意味着我不心痛,而是我的心痛是那么微不足道,直到再次看到谢朝平作家的遭遇,作为一个同样爱好写作的作者,我曾经被编辑提示,我的小说里不能出现敏感的词语,比如警察,地名,我也曾经无奈,去掉了那些地名和人物的头冠,纪实不像是纪实,倒像是"鸡屎"!索性搁笔.

我将不再沉默决定提笔为谢朝平作家写评论,是因为我懂得了正义有时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个代价必会被更多的关注来重视这个问题,而这些正是像谢朝平作家说的那样:写书的目的就是库区的移民太穷太苦太可怜,渭南个别官员太贪太腐败太可恨。我想记下移民的那些血泪史,也想披露那些贪官的腐败史,让上级领导看到后好解救可怜的移民,惩处个别官员.也让我们更加明白维权才是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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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二天

       今天是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二天。早上的气温已经降到了10度以下,早晚天凉,注意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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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的力量不可抗拒(新)

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围观的力量不可抗拒

渭南书案中的谢朝平,江西宜黄的钟家都在广大网民的围观中获得力量,有司不得不面对众多质疑,谨慎应对;尽管其虎狼本色不改,但毕竟也害怕丑恶当众被揭露,因为怒火的燃烧己经威胁到他们的官帽。
谢朝平是一个受害者,更是一个英雄。他的遭遇唤醒了知识界的维权意识。今天大家为老谢呼吁,以后就会少一些老谢一样的遭遇。如果今天不关注老谢,明天你可能就会是老谢!
有网友说宜黄钟家是压在野蛮拆迁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宜黄被立案的官员能否真正受到惩罚才是关键,到底是平息民愤的表演秀,还是认真执法的实际行动,这些非常值得、非常需要我们持续关注,继续围观。
围观己经成为一种力量,围观让丑恶暴露在阳光下,暴露在人心中;我们的力量很渺小,我们愿意围观,用我们一点小小的力量为正义助阵。
愿上苍早日驱走邪恶,还百姓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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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北京海淀法院法官游涛尽快 清除出法官队伍的公民建议函 投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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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互联网上寻找民族大学教师梁波的信息(9月26日更新)

各位亲友和关心梁波的朋友们不知道如何查找梁波的信息,我整理了一下发给大家,请大家参考!再次感谢亲友们、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

1、梁波的博客,地址是:xliangbo.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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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

今天是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天

       今天是梁波被国保抓走第一百三十天。昨晚有两位久不联系的同学打电话来关心梁波的事,共同祈祷梁波早日回家!这么多的亲友关切心里感到很温暖,我代表梁波向大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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