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司法笑话,丑恶表演!

回顾几则司法丑闻:

1、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人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数月后,一村民在离村不远的地方发现一具身体已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女尸。经过辨认尸体后,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被判死刑,后以故意杀人改罪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

2、河南商丘市赵作海因涉嫌杀人1999年被拘,该案因证据不足数次被检察院退回。九次认罪,数次喊冤,最终他却选择了沉默,2003年,赵作海被判死缓。
2010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 "杀害" 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

3、1986年8月5日下午3时许,原甘肃省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召集部分文艺骨干在自己的办公室研究职工业余文艺调演的有关事宜。会后,因业余歌手刘建萍唱法有误,裴树唐单独为其辅导,至下午7时许结束。9天后,刘建萍在其未婚夫的陪同下,突然以强奸对裴树唐提出控告。1986年8月30日,裴树唐被逮捕。1986年12月17日,原武威市(今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裴树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裴树唐两次上诉,但均被维持原判。
裴树唐的7年有期徒刑服完后,他的申诉之路走了整整24年,他为此写了3007份申诉书。上周三,裴案在武威中院开庭再审。庭上,现年48岁的刘建萍当庭作证,称其24年前所作"被强奸"的供述是假的。整个事件是有人精心策划的一个"局",而她只是一个棋子。刘建萍回忆:"一天中午,中级法院的孔祥荣来我家中,诡秘而急切地叮嘱我,明日省院来人调查裴案时千万不能改口否定被奸,否则我会被立即抓往兰州坐牢,判刑7年。"2005年7月11日,武威中院举行了一个听证会,对此案进行"复查"。法庭上,刘建萍再次说出真相。刘建萍还记得当时法官的训斥 ―――"真是好话坏话全由奸妇口中出!"她说:"会后,(法官)极力向我做工作说'你现在又推翻案子,把人家的问题平反了,你可最少要坐7年牢哩,你想想划不划得来?"

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样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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