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转发:公民言论自由是启动中国政改的前提和基础 ――杨金柱二评中国政改

作者:杨金柱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0me1s.html

公民言论自由是启动中国政改的前提和基础

                                    ——杨金柱二评中国政改

        本文已发西政人论坛、腾讯论坛、正义网法律博客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提出:1949年建国以后,“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利,成为国家的主人”。顾名思义,作为国家的主人,中国人民是拥有言论自由权的。这在《宪法》中有明文规定。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追溯历史,我国执政党在骑马打天下的时候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是做出过历史承诺的。金柱在此从尘封的历史中将这些庄重的诺言重视于世。

         “也就是‘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完全自由权。’否则,所谓选举权,仍不过是纸上的权利罢了。”——《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

          “可见民主和言论自由,实在是分不开的。我们应当把民主国先进的好例,作为我们实现民主的榜样。”——《新华日报》1944年4月19日

         “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特别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这些作为实行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的人民的最低限度的自由权利,是必须切实而充分地加以保障的。”——《新华日报》1943年9月15日社论

         “民主的潮流正在汹涌,现在是民权的时代,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身体的自由是真理,实现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胜利的,所以高举民主的大旗奋斗着的世界和中国? ”——《新华日报》1944年3月30日

        “言论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没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团结统一,不能争取胜利,不能建国,也不能在战后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 ——《新华日报》1945年3月31日

       这些历史的诺言是多么地庄重!!!

       2003年2月26日,胡锦涛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民主党派人士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明确地说:“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2010年9月23日,温家宝接受美国有线电视台CNN采访时说:“我经常说,不但要让人们享有言论自由,更重要的是,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够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只有人民能够监督和批评,政府才会做得更好,公务员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2010年10月3日美国有线电视台CNN播出了访谈节目主持人法瑞德扎卡利亚对中国总理温家宝的专访。温家宝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言论自由对任何国家都不可或缺;中国宪法赋予民众享有言论自由;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不可抗拒。”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中国政府表示完全支持国际社会这一纲领性文件,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缔造一个公正合理、和平繁荣的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世界人权宣言》对言论自由的规定是:“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人类的知识积累和传承依赖于言论,人类各项权利有效行使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依赖于言论,民主机制的正常运转依赖于言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依赖于言论,言论有如生命之水、万善之源。
  言论是社会的纽带,没有言论,社会无以形成。对一个社会而言,先有言论自由,而后才有真理。真理最多是言论自由的副产品,是言论自由的意外收获。

        言论自由是一种普世价值,具有优先性。美国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复旦大学的演讲中清晰表达了这个观点,他说“我们不寻求把任何政治体制强制给任何国家,但是我们也不认为我们所支持的这些原则是我们国家所独有的,这些表达自由、宗教崇拜自由、接触信息的机会、政治的参与,我们认为这些是普世的权利,应该是所有人民能够享受到。”

       林语堂先生在《谈言论自由》(见1933年的《论语》杂志第十三期)一书中写道:

       我们须知,人类虽有其语言,却比禽兽不自由的多。萧伯纳过沪时说,惟一有价值的自由,是受压迫者喊痛之自由,及改造压迫环境之自由。我们所需要的正是喊痛的自由,并非说话的自由。人类所说的话真不少,却不能喊痛。因为人的语言已经过于纤巧曲折,所以少能直接了当表示我们本能的需要。这也是人与兽的一点不同。譬如猫叫春是非常自由,而很有魄力的。中国的百姓却不然。他痛时只会回家咒骂,而且怕人家听见。

       中国向有名言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又谓知人秘事者不详,又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由此可以推知言论是讨厌的东西,岂容你自由?所以好言人是非者,人家必骂为狗:“狗嘴吐不出象牙。”只有称赞颂扬的人,人人喜欢,奉为象。政府所喜欢的,也是守口如瓶的顺民,并非好喊痛的百姓。比如此刻有侦探在坐,必认为林某人讨厌,而守口如瓶之诸位是比我好的国民。不过天生人有口,就是要发言论。若大家守口如瓶,结果必变成一个闷葫芦。

        我们须知,言论自由是舶来思想,非真正国产。因为言论自由与守口如瓶莫谈国事的宝训是不两立的。在中国的经书中及传说中,个人找不到言论自由说。惟有一条,稍微准许言论自由。这就是一句我国格言,叫做“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不过这与言论自由说稍微不同。因为骂不痛时,你可尽管笑骂,骂的痛时,“好官”会把你枪毙。

       中国今日之最大弱点,谁也知道是国民漠视国事,如一盘散沙。须知这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并非国民的天性,乃因不得人权保障,法律不能卫人,所以人人不得不守口如瓶以自卫。

        林语堂先生的《谈言论自由》一书虽出版于几十年前,但今日读来仍然字字珠玑,铿锵有力,仍然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对比现实社会,我们难道不需要"喊痛"、“喊饿”、“喊累”的自由吗?鸟兽疼痛时都能呼一声痛,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你真能毫无顾忌地“喊痛”吗?当你喊痛时,法律真的能够保护你吗?

       金柱知晓:李锐、胡绩伟、江平先生等23位老人为兑现(已有28年没有兑现)我国宪法第35条,最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公开信。这些老人是社会的智者,是国家的瑰宝。金柱多次拜读这些老人们的呐喊,每次都为这些老人们的拳拳爱国之心而热泪双流。古人云:“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金柱在此泣血恳求:体制内的掌权者们、中国公民们、我亲爱的13亿中国人,请你们认真听一听这些老人们的声音。

       金柱痛心疾首的是:这些老人们的声音被所有的官方媒体屏蔽。金柱多次发贴,又遭到多次删帖。这些社会的智者和国家的瑰宝们都没有言论自由,何论其他公民?!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即将拉开大幕。中国到底应该如何改,切入点在哪?金柱认为应该从言论自由入手,以言论自由为切入点。因为,没有言论自由,政治体制改革就会扭曲变形,就会失去方向。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诸如宪法落到实处的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改革、“三公”改革、财产申报改革、权贵资本的改革、反对特权的改革等等离开了言论自由也无法进行下去。言论自由既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又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价值和目标。

        公民言论自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门,进了这个门不等于政治体制改革成功,但不进这个门则注定会把政改搞成忽悠。中国是真心改革还是忽悠改革,公民言论自由是最好的试金石。

       只有公民获得了真正的言论自由权,社会的真相才可能揭开、腐败分子才可能被暴露、真理和正义才可能显示出来。人民群众只有先有了说话的权利,才具有维护自己利益的可能性。只有人民群众自己能为自己说上话,才可能避免自己的利益被别人“代表”的悲剧。

        金柱认为: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有自己的特殊国情。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根据这一特殊国情稳步展开。温总理最近说过:“监督和批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样国家才会有秩序,秩序对于一个有13亿人口的国家来说是更为重要的”。因此,中国的言论自由是不可能按西方标准一下子全部放开的,但逐步使中国公民拥有真正的言论自由权,则是必须的!这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中国公民拥有真正的言论自由权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门,一切真正爱国爱民的仁人志士都应该明白这一点,体制内的有识之士也应该明白这一点。如果中国公民进不去这个门,所谓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则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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