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日星期日

强烈要求北京市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本市约1000万外地户口常住人口依法办理户口迁入北京

请转发继续征集签名:

此件201112日特快专递寄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和人大主任杜德印,并发市长邮箱和人大信访邮箱,有回执。可在此件签名处接着签上自己的姓名、职业、来京年份、签名日期,把自己增加的签名件发北京市政府网站市长邮箱、人大信访邮箱(可用百度或古歌搜索),并发给签名联络人程海邮箱:chh075@yahoo.com.cn。法律的正确实施、政府依法行政,需要大量公民持之以恒有力地监督,希望和谢谢你的参与!

签名联络人:程海 13601062745


2011元旦 公民监督书(连续第四年)


强烈要求北京市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为本市约1000万外地户口常住人口依法办理户口迁入北京


北京市政府并郭金龙市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并杜德印委员长:

这是连续第四年我们给北京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写公民监督书。

2008年元旦,37名北京市外地户口常住居民,给北京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发去《关注民生:540万外地户口北京常住居民的切身利益——2008北京市政府应办理的民生、奥运实事建议案》,要求北京市政府在户口管理上依法行政,执行生效的户口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下简称户口登记条例),依法为外地户口北京常住居民办理户口迁移、京生婴儿户口登记、取消非法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取消非法设立的暂住证和居住证。没有回复,大规模户口管理违法行政没有任何改变。

2009年元旦,100位北京外地户口常住居民第二次发出公民监督建议书《2009元旦:要求北京市政府执行户口法律的公民监督建议书》,再次要求北京市政府在户口管理方面依法行政,诉求同上。当年有一些积极变化,市政府从1月中旬开始宣布当年起不再强制办理暂住证,办证不交费(也是执行国家发改委的规定)。但在市民买卖房屋和车辆、办理驾照、就业等方面仍要出示暂住证,实际并没有取消暂住证。

2010年元旦,41位北京外地户口常住居民再次给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发去《2010元旦 公民监督书(连续第三年):要求(监督)北京市政府执行中国户口法律,为本市近800万外地户口常住人口依法办理迁户入京》,要求市政府在户口管理上依法行政,做守法政府。在户口管理上,北京市政府发言人年底提出十二五的人口管理分成按“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外籍人口”管理,西城区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持暂住证居民将在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医疗、购车等方面享有市民待遇,这些都是户口管理违法行为部分纠正的积极方面。但当年市政府在户口管理上的实务却是违法行动进一步加大,一是试图推行以违法的居住证取代违法的暂住证,二是规定从2011年元旦开始办理暂住证5年的市民方可以参与本市限购汽车的摇号,以办理暂住证作为非法限制公民消费权的工具。

我们是中国公民和纳税人,依法有权居住和工作在中国的北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权监督北京市政府依法行政。又是一年元旦,在这里我们连续第四年向北京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民监督书,强烈要求北京市政府从2011年起,做一个守法政府,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上的违法行为,正确执行户口登记条例,为市民公民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不能再有法不依,空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

具体监督要求如下:

1、立即依法为外地户口来京连续居住半年或一年的常住居民,办理户口从原户籍地迁移至本市经常居住地的手续;

2、立即为外地户口北京市常住居民的婴儿,依法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3、立即取消违法对本市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

4、立即彻底取消违法的北京市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


理由如下:

   一、北京市是中国管辖的一个首都城市,市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模范执行户口登记条例。

1、户口登记条例是我国现行位阶最高唯一的生效户口法律,该法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条例没有规定何为常住地,按照行诉法规定可以参照民法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法院民法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国家统计局采用国际通行常住人口标准,是在某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按照上述规定,公民在京连续居住半年或一年以上,就应当迁移户口至其在北京的经常居住地。

2、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应当在其(父母或亲属或抚养人)经常居住地进行出生户口登记。故符合上述条件在京出生的婴儿应当就地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3、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全国是统一的居民户口,没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故应取消本市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

4、北京市现在执行的户口管理所谓法律依据,主要是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和公安部门自己制定的“土政策”,要求迁户口入京必须符合三个投靠(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的相互投靠);婴儿出生要在其父母户籍地登记户口;户口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种类型。因这些“政策”都与户口专门法律相抵触,按照立法法等规定,应当执行上位的户口登记条例。

5、法定中国的公民和居民身份证明只有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两种,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是北京市专门针对外地户口北京居民制定的特殊的公民和居民身份证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也使公民身份证明复杂化和杂乱化,给非京户口常住人口制造了无数麻烦,如经常得回原户口登记地办理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特区边境通行证、结婚登记和婴儿出生户口登记、甚至死亡登记,浪费大量费用和时间,选民登记也得到户口原籍开具选民证明,事实上剥夺了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借口户口不在北京,对外地户口常住居民在(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实行不平等待遇,虽然2009年以来名义上不强制办理暂住证,但外地户口居民办驾照、买房、买车、办公司等,仍然要求出示暂住证,限制或剥夺外地户口常住居民的多种公民权利,除违反户口登记条例外,还全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二、北京市政府应当承认约1000万外地户口常住居民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立即恢复其在北京市居住和工作的国民地位,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早日实现国家现代化,构建和谐北京的需要。

1、据20107市政协常委会通过的《促进首都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议案》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已达1972万人,十一五前四年年均增长54.3万人,新增人口中70%来自于外地,仅21.7%属于户口迁入,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户口人口随迁子女已由2000年的9万人增长到2009年的41.8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北京市新增人口60万人,其中新增户籍人口15.9万人,占当年新增人口的26.5%。非户籍人口应占73.5%

中国广播网 2010226日的报道,北京市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总和已经超过2200万人,外来人口已经有800-900万人。

据北京日报2009123日的报道,北京市暂住证登记人口已经超过800万人。据我们的观察,很多外地户口在京常住人口,因为没有买房、买车等需要,长期没有办理过暂住证,加上这些没有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户口在京常住人口应该在1000万人左右,约占北京市常住总人口50%

外地户口人口占到本市常住人口的50%左右、占新增人口的70%-80%,无疑,他们对北京市每年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主要贡献!

2北京市积累的全部公共资源都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不仅仅是北京户口人的,依法全国公民人人都可以平等享用,限制或剥夺外地户口(常住)居民平等享用北京市(高等)教育、就业岗位等公共资源的权利,限制他们与本地户口人口同等购车、购房的平等消费权,不承认他们的北京市的“国民”地位,实际是把外地户口人看作“外国人”,是占山为王、独占全民资源、独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非常自私的违法行为,是要把北京当作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或者凌驾于中国之上的“北京国”来管理,是一种制造社会不公和非常危险的分裂国家的行为。

3、户口依法律只是人口信息和公民身份证明,户口迁移仅仅是公民经常居住地信息的变更,没有限制人口迁移的功能,现实中也毫无此作用。即使没有本地户口,想来的1000万人也都陆续来了还长期居住在此,一个人也限制不住。如果真的要限制北京市的人口增长,应当通过重新定位北京市的城市功能、发展战略和一系列的配套经济政策来实现。用限制常住居民的户口迁入等办法来限制人口增长,不仅违法,也是饮鸩止渴。

4、因为不给约1000应当迁移户口入京的常住居民迁移户口,导致北京市常住人口数据严重失真,并使依错误的数据制定的许多重要政策屡屡失误。2009年底和2010年中北京市的常住人口,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是1755万人;市政协公布的数字是1972万人;中国广播网公布的是2200万人;更有网友按照2035岁的成熟用户群体占支付宝总用户数的83%、目前北京地区的支付宝用户数达到1162万估算,2010年北京总人口为3214.86! 一般认为,公安和统计局关于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数据大大少于实际数,据此数据进行的城市公共道路建设等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要,近两年居民集中购车造成道路极其拥堵,就是明证。

5、违法行政是产生贪腐的温床。北京市近年来每年都有户籍警察迁移户口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房山区户籍警张建军为13人迁移户口受贿30多万元,201010月被判刑11年。

6、我国正在建设的是国家的现代化或城市化,不仅仅是北京的现代化,绝大部分农村人口要在今后的几十年内永久迁移到各城市居住、工作和生活。北京市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作为中国的首都,有义务更多地接纳农村和其他城市人口来京久居和工作,拒绝和不欢迎他们的到来,实际是在反对和阻碍国家现代化目标的早日实现。

7、以有无本地户口为标准,把非北京常住人口称为“外来人口”、“外地人”、“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对应的北京户口人口应称为“内来人口”、“内地人”、“固定人口”),这是对外地户口市民的极端歧视和人格侮辱,人为造成居民之间的“等级”划分和对立,造成社会矛盾,与建设法治北京、和谐北京,首善之区的目标背道而驰。本公民监督书有一批北京户口的常住居民签名,说明他们也要求市政府纠正户口管理违法行为,依法平等对待所有市民。

综上,我们强烈要求北京市政府立即自行纠正户口管理上长期违法行为,请北京市人大监督市政府依法行政。

(本页起为签名页)

中国公民 北京常住居民:

签名(第一批共67人): 联络人程海 13601062745

程 海(撰稿)律师 来京7年多 chh075@yahoo.com.cn /@sina.com

李 冰(提议) 自由职业 来京12年 外地户口


包龙军  职员   来京5年 外地户口

薛孟春  职员   来京8年 外地户口  

薛元颐  儿童   京生7年 外地户口  

隗茂强  职员   来京4年 外地户口

李金兆  职员   来京3年 外地户口  

曹育红  职员   来京8年 外地户口  

刘 姣   职员   来京5年 外地户口  

刘 星   职员   来京6年 外地户口  

冯瑞建  职员   来京1年 外地户口  

李春梅  职员 来京5年 外地户口

侯刚   经理 来京3年 外地户口 

张翔   自由职业 来京1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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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先伟  置业顾问    来京3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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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鹏   职员   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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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旭宁 工程师   北京户口

周健军  公民   北京户口

湛 江   公民   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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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丽 人事主管 来京4年半 外地户口

李悦宁 网络工作 来京2年半 外地户口

田朝阳 营销策划 来京2年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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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 齐 编 辑 来京4年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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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骁汉 2004年出生1月后来京至今 外地户口


梁小军 律 师 来京14年 外地户口

赵银玲 编 辑 来京7年 北京市户口

杜利安 律 师 来京14年 北京市户口


张维云 律师 来京8年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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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兵 律 师 来京16年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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