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9日星期日

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向海淀法院递交刑事自诉材料的第一百三天,海淀法院继续违法!

     中央民族大学教师梁波向海淀法院递交刑事自诉材料,起诉诬告陷害梁波的犯罪嫌疑人陈允锋。海淀法院在法定的期限内未能依法做出答复,法律法规在他们的眼里都是浮云,都是浮云!!

    10月15日上午,李苏滨律师和海淀法院第一立案室法官颜君进行交涉,正式告知对方,如果不依法及时对立案作出回应,我们将对她的行为进行投诉。
    10月22日上午和李苏滨先生与颜君进行了交涉,她仍然在继续拖延。
    10月26日海淀法院立案庭彦君来电说立案结果只能口头答复,让我去法院一趟;我说依法法院应该出具书面答复,如果当事人仍坚持立案的,法院应该再做出书面裁决。彦君说反正我己经通知你了。
     10月26日海淀法院立案庭姓武的庭长(不知道正副)打电话给李苏滨,说梁波起诉陈允锋案不予立案,李苏滨说海淀法院可以依法出具书面答复,如果当事人仍坚持立案的,法院应该再做出书面裁决。
        武庭长坚持只能口头答复,并且声称已经请示过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院指示不予立案。李苏滨说你们可以在裁决中注明高法的态度,武庭长说不敢这样写。
  
        武庭长可能认为把责任望高级法院一推就了事了,殊不知如此明显违法的事高法会做吗?武庭长到底是自己主动违法还是背后有人在控制我们不去猜测,武庭长自己正在违法确实一个不争的事实。
         11月3日,立案庭的颜君再次打电话来,声称只能口头答复,希望能理解,我表示对法官公然违法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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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评论:

  1. 马列主义、社会主义、法院、法官等等等等,都是西方传过来的。
    到了“中国共产党”手里,所有这些全都变了样,因为它要“摸着石头过河”!
    共产党定的法律,只是用来看的,因为它要“摸着石头过河”,真正决定共产党行为的,是“石头”和“河”,而非它对人民的承诺、也非它自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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