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贵院审理的海淀区检察院诉梁波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京海检刑诉(2010)2409号]一案,指控梁波散发法轮功内容的光盘1张的关键证人和证据,是侦查人员范泽公和刘广2010年4月6日所做的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允锋的询问笔录,该笔录记载陈允锋称2009年3月9日一不认识的女子向他散发法轮功光盘一张,后交学校保卫处,后经照片辨认向它散发光盘的女子就是被告人梁波。经辩护人多方初步了解,陈允锋和梁波为多年的同事,两人先后于1997年和1998年调入该校,一直共同在文学与传播学院(前身为汉语言文学系)任教,两人是共事很久很熟悉的同事,陈允锋的询问笔录所做不认识梁波的证词虚假。为证明上述事实和证明办案程序违法 ,特依法申请贵院通知以下
证人出庭作证:
1、孙某,(个人信息略)
2、赵某,(个人信息略)
3、杨某,(个人信息略)
4、左某,(个人信息略)
5、薛某,(个人信息略)。证明办案程序违法。
请依法核准办理
申请人(梁波辩护人):程海
北京周世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年9月8日
Mistress Liang Bo is innocent, to have a belief isn't crime!!!! Everyone has this right.
回复删除Makes Justice please, don't guilty her.